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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电子商务教指委关于2009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|
| 电子商务教学指导委员会 |
根据教育部《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管理办法(试行)》及《2009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指南》,教指委即日起受理2009年度推荐申报国家精品课程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申报条件 教指委推荐申报的课程必须是省级或校级精品课程。已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途径申报的课程,不得再通过教指委途径申报。相关文件及表格请登陆www.jpkcnet.com下载。 二、推荐限额:3门。 三、评审标准与方式 按照《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(本科,2009)》评审。 评审方式为通讯评审。评审遵循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被推荐单位的委员一律不参加评审。 四、时间安排 6月17日12:00前 受理各高校申报材料,逾期不予受理。申报材料同时发送到cec_wd@zju.edu.cn和cissyhy@gmail.com。 6月17日~6月24日12:00 通讯评审。 6月24日24:00前 教指委将推荐公文报送教育部高教司。 6月25日~6月30日前 被推荐课程登陆申报平台进行填报。
教育部高等学校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二○○九年五月二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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